日前,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《吉林省加快特色产业小镇创建实施方案》。该方案明确了吉林特色产业小镇的创建标准、创建程序、推进方式等内容,提出要高质量策划实施主导产业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,主导产业投资(不含商品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)占比不能低于总投资的50%。
根据创建实施方案,吉林省将特色产业小镇分为成长、培育、规划三类,根据不同阶段,采取不同措施,滚动推进实施。成长类标准为小镇形态已经形成,主导产业特色鲜明,已达到一定规模,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产业小镇;培育类标准为小镇已开工建设,形态初步显现,主导产业初具规模;规划类标准为小镇已有比较成熟的高水平发展规划,项目尚未落地,主导产业发展潜力大、前景好。
吉林省同时公布的第一批特色产业小镇创建名单显示,全省创建第一批特色产业小镇共计55个,其中成长类13个,培育类27个,规划类15个。特色产业小镇主导产业覆盖绿色智能、文化、健康、生态农业、影视旅游等领域。
《吉林省加快特色产业小镇创建实施方案》还提出了科学规划布局、打造特色产业、推动“三生”(生产、生活、生态)融合、创新运营方式等四大工作重点。
同时,吉林省明确要加强考核考评,特色产业小镇实行“宽进严定、动态淘汰”的创建制。每年对特色产业小镇创建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评估考核,对于年度评估考核不达标的特色产业小镇,实施退出机制;到2020年,对评估考核达标的特色产业小镇,认定为省级特色产业小镇。(文/张旭)